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2023-06-10 14:11

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维舟(ID:weizhousw),作者:维舟,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5月18日,一位违规私自攀登珠峰的刘女士,在成功登顶后的下撤途中遇险,幸亏路过的两位湖南登山队队员搭救,才得以捡回一条命。不过,引发世人关注的并不是这一“好人好事”本身,而是这之后的事态:搭救她花了1万美元,但她只愿承担4成救援费,甚至连一句“谢谢”都没有。


当参与搭救的范江涛在群聊中吐槽的截图日前在网上爆出后,网上对这种“忘恩负义”之举,报以海啸般的道德讨伐,几天之内,发酵成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因为这种行为,似乎无论是基于“感恩”的旧道德,还是基于“文明”的新道德,都是难以容忍的。


三联生活周刊最新的一篇深度报道《他们放弃登顶珠峰救人》则披露了更多细节和内幕:刚救活过来,人的意识可能仍处于混乱,她也不知道如何表达感激,至于那个救援费,她认为责任在登山公司,“如果一定要她本人承担责任,她财力不够,最多可以负担4000美元”。


这确实让人看到了更全面、多维的视角,也因此,人们的反应似乎大抵是“原来只是一场误会”,似乎这位被搭救者的反应也都情有可原,倒是有人开始怀疑当初批评她的范江涛是不是太激烈了。


只是如此吗?我并不这么认为。


看完三联那篇报道,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位化名“卢卢”的刘女士,从一开始就不该去。从她前后的行为来看,她似乎事先并未清楚地意识到那意味着什么、有多大风险,也就谈不上对自己要承担的责任有多么清楚的认知了。


攀登珠峰是挑战极限,不是开玩笑的事,通常都需要40天的周期,而她却激进地希望压缩在20天内完成,原因竟然只是因为公司给不出那么长的年假!


的确,她也不是没有准备,还是湖南全省数一数二的越野跑高手,这次参与搭救她的谢如祥说,在湖南登山队里,“一共选拔出十几个队员,她比我们所有人的体能都要好得多”。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从她第一次攀登珠峰就缩短一半时间、私自攀登、事后遇险等种种行为来看,她大大低估了这一挑战的危险性,而这不仅让她自己差点送命,也连累了他人放弃登顶计划,为之付出了许多隐性成本。


她觉得自己只应该负担40%的救援费,其余由登山公司负责,没问题,那就自己站出来斡旋此事,而不是让施救者单方面身陷麻烦——人家生气真是有道理的。


事件发酵后,6月9日,她所雇佣的登山公司承认其遇险是公司方和夏尔巴向导的失误所致,并将承担全部救援费用。恐怕正是在舆论闹大之后,促使公司选择了无争议的全包方案——就当1万美元买个好名声,不然公司专业上失职、事后推脱,以后在业内还怎么混?那可是个很小的圈子,而且是交托性命的极限运动。


这么一来,她似乎白白做了恶人,但问题就在于:公司承担全责,并不意味着她本人没有失误,而救援赔偿明明是她自己的事,为什么她不出面,却找第三方传话?如果她一早先设法把钱给了,自己再去和公司协商,那别人也会帮她,现在谁又想再多事?


整个事件中,她似乎只从自己角度出发(“我只有这点假期”“我只有这点钱”),只为自己打算,不懂考虑别人的感受,出了事好像也两手一摊,直到事件曝光后,才不得不解决,而即便这时出面,都仍然是朋友陪同着。


这就是此事最奇怪的地方:为什么她一副“施救是施救者的事,让他们自己去处理吧”的样子,仿佛这事与己无关?


谢如祥事后说这位老朋友,“我感觉到,她有卑微感,被人救了,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再加上她就是一个公司的职员,也没什么钱,底气不足”,因为“救人是个很大的人情,被救者很可能不知怎么面对”。


说起来这好像也情有可原,但试想下,这次还算幸运,只是钱的问题,如果有人因为搭救她而死呢?在经历了这样狗血的事件后,下次谁还愿意好心去搭救他人吗?


《步履不停》剧照


电影《步履不停》里有这样一个剧情:一位男生每年去救命恩人的家里拜访,年年都遭冷遇,因为当初为了救他,施救者死了,其家人很难释怀,尤其是看到优秀的儿子以命换来的只是一个如此平庸的男生。所以每年上门道谢的相处,既客气又尴尬,可以说是来渡劫。尽管如此,他还是每年硬着头皮都要去表达感恩之心。


相较而言,这位被救的刘女士给人的感觉却是:她有挑战珠峰的勇气,但回到生活里,面对救命的大恩,却又如此怯懦,甚至不敢去表达自己的歉意和感激,倒是记得呼吁别人不要网暴,照顾下她的心情。


这倒还不止是“忘恩负义”的问题,而是缺乏一种明确的自我责任意识——既没有清楚地意识到“这是我的事”,也就谈不上“我来承担”了。其结果,她就好像是个熊孩子闯了祸,只想被动地逃避,一点想承担的主动性都没有。


在中国社会中,人们常常把那种“救命之恩”看作是无限的债务,那有时驱使人无止境地回报,但有时却也正因此而导向逃避,毕竟那太沉重了,不是谁都有勇气面对的。


原本对于个体来说,欠下恩情是对自身独立性的一种潜在威胁,避免背负人情债务当然情有可原,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人不仅没有主动去承担自己应尽的责任,甚至撇得一干二净,这种全然自利的个人主义难免给人一种“自私”的印象。


在江歌案中,争议的焦点之一也在这里:江歌为刘鑫挡刀而死,但刘鑫却辩解自己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因为“我没让她救”。当江歌妈妈质问“江歌是因为什么被杀害的”时,刘鑫妈妈大吼:“她命短了!她不是为了俺闺女!”


当然,这次事件中被搭救的刘女士看着并非恶人,自尊心也很强,但50岁的她,心智上似乎没有成熟到能主动承担起责任,她处理问题的方式就是逃避,一厢情愿地希望别人来理解、同情她。


我甚至怀疑,她对越野、登山的狂热本身,也是一种逃避,是为了逃避自己现实生活的无意义。在这样的极限运动中,她可以把一切烦恼都忘掉,也远离自己的无助感,逃避内在和外在的问题。


就像心理学家Mihaly Csikszentmihalyi曾指出的,一旦人沉浸在“心流”之中,注意力高度聚焦于某项活动,时间的流逝感消失了,你就“可以从日常琐事的混乱无序中逃离”。只不过与赌博、酗酒这类消极的“向后逃避”不同,对于那些着意于自我实现的人来说,登山这种积极的活动是“向前逃避”。


如果是这样,那么这次攀登珠峰出事,对她来说是身体和心灵的双重打击,因为她非但没能由此逃避现实生活,反倒让自己的生活更加一地鸡毛。成年人总要学会面对现实,冷静评估风险和后果,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不这样,人格独立就无从谈起,也永远无法真正长大。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维舟(ID:weizhousw),作者:维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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