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央企社招出现回避条款,内部人士:“举贤不避亲”
2023-08-21 15:15

多家央企社招出现回避条款,内部人士:“举贤不避亲”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经济观察网 (ID:eeojjgcw),作者:王雅洁,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文章摘要
1. 多家央企社招出现回避条款,要求应聘人员避免与近亲属在同一单位工作。

2. 央企回避近亲属的原因是为了避免利益关系干扰和保证公正审批。

3. 央企内部还有考核要求的约束,避免安排能力较差的近亲人员进入关键岗位。

2023年8月1日~8月20日期间,以国务院国资委官方微信“国资小新”公布的招聘信息为例,该官微已经连续发布了近30家央企的社招公告。


其中,不止一家央企专门对“回避近亲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以国家能源集团2023年度第一批社会招聘为例,该企业便表示必须“符合国家能源集团亲属回避相关要求”。


8月16日,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直属企业发布招聘通告时,也表示“应聘人员报考岗位符合任职回避原则,不得报考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亲属所在单位的岗位”。


国家电投所属中国电能,以及华能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还表示,有夫妻、本人或配偶直系血亲在所报单位工作的,或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在招聘需求部门工作的,不得报名参加所在单位招聘。


在此之前,2023年7月,山东、江西、深圳、青海、安徽等地的烟草专卖局发布招聘公告时,也曾明确规定应聘人员在录用后不能担任可能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能与本人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单位系统的岗位。


不过,一家央企人力资源负责人8月18日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回避”不代表“杜绝”,跟钱有关系的关键岗位,比如和人财物有关的岗位是应该回避的,但是例如销售和技术岗位,不用百分百回避近亲属。另一家以信息技术为主业的央企人力主管亦表示,不会明确说规避,但是会调查,尽量避免。


另一家建筑类央企人士则说:“最关键的仍是符合招聘条件,我们企业里,最长的有连续四代人都在这工作。”


长久以来,各大央企均根据《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以及集团内部的自行规定,不定期开展近亲属回避的调查摸底工作。


原则


上述央企人力资源负责人透露,前一段时间,该企业的生产采购部门启动招聘,想招聘一名采购计划员。企业内部的运行主任表示,他的妻子想竞岗。


上述人力资源负责人说:“从硬件条件来说,他妻子的好多条件都特别符合。”但是,最后还是关闭了这条应聘通道。理由是,如果招聘进来,夫妻双方便形成上下级审批关系,无法做到公正审批。


之所以严格回避近亲属,是因为该央企人力资源负责人所在的企业,曾出过一件事情。


该企业内部的下属三级单位,有一对夫妻曾分别在采购和财务岗位任职,换句话说,一个人负责买东西,一个负责支付货款,最终夫妻俩配合起来,里应外合把钱支付出去采购虚假的东西,没有底线地支付,被发现后潜逃外地,最终被公安系统抓获。


从那以后,该央企就很在意近亲属的回避。现在,在该企业内部,和钱有关系的人财物的关键岗位,一定会回避。


该人力资源负责人说:“这毕竟是一种利益关系,一般情况下,我们也相信员工会讲原则,但是一旦涉及父子和夫妻等关系,就比较麻烦,遇到问题他们还是会一致对外。”


为了将“回避近亲属”的原则贯彻到实处,不久前该集团专门对集团内领导干部不遵守任职回避原则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该人力资源负责人透露,调查的领导干部包括,集团公司所属各二、三级单位董事会成员(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党委成员、领导班子成员、经理层成员等。


亲属关系范围界定上,该央企要求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在此次摸底调查结束后,该央企还启动过第二次内部调查,将同学关系也列入回避之列。


该人力资源负责人表示,集团要求回避的同学关系,是指经由领导人员本人推荐进入系统内具有同学关系的人员,包括全日制或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同学关系。严禁各级企业领导人员在不向上级报备、不符合录用条件、不履行选聘程序等违规情况下,安排亲属、同学在系统内企业工作。


举贤不避亲


事实上,回避近亲属的要求,早在2001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关于《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中就有过明确规定。


该《规定》对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提出要求,表示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的;同时在有直接隶属关系的领导班子中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一方在领导班子,另一方在其分管的部门、企业、驻外机构(境内外,下同)及工程、投资项目中任领导职务的以及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提出需要任职回避的,都要遵循相关回避原则。


对于央企来说,在落地上述回避原则时,并不意味着完全杜绝。


上述央企人力资源负责人举例表示,技术岗位和销售岗位,不用严格遵循此要求。


他说:“比如在我们的车间里,都是按计件工资干活,不存在权利交换,所以我们在招聘上对回避不作要求,车间内的夫妻父子关系特别多。”


上述建筑类央企人士则表示:“按道理讲,我们这个行业不反对下一代加入本企业。我们最长的有四代人在同一个企业工作。只是现在下一代愿意子承父业的越来越少了。”


对此,上述央企人力资源负责人有同感,由于该企业有时候工作环境较为艰苦,很多人并不愿意来应聘,相反有时候系统内推荐的人反而忠诚度更高,也更认同央企的企业文化。由于父辈的影响,这些系统内推荐的人更有归属感,也不会能力一变强就跳槽。


他说:“虽然一直鼓励市场化选聘,但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员工没有归属感,老是心神不定,不想在企业待下去,也不是好事。”


据此,他还是欢迎系统内人士推荐人员来应聘的,在他看来,举贤不避亲,主要还是看前来应聘的本人,自身条件是否过硬。


而且,该央企内部还有考核要求的约束。以该央企下属研究院为例,如果研发不出科研成果,院长的年度薪酬会受影响,直接挑战负责人利益。所以,如果给院长安排科研能力较差的近亲人员进去,研究院也不可能同意。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经济观察网 (ID:eeojjgcw),作者:王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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