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男,是怎样产生的?
2023-12-15 15:53

家暴男,是怎样产生的?

本文节选自《施暴者心理》,作者:[以]亚尔·阿普特,原章节标题为《亲密关系中的男性施暴者》,题图来自:

文章摘要
本文探讨了亲密关系中的男性施暴者产生的原因,指出暴力行为背后的动机主要是控制欲。文章介绍了施暴者可能使用的不同手段和暴力的强度差异。同时,文章比较了女性主义范式和家庭暴力研究员范式对亲密关系中暴力行为的解释,提出暴力行为的动机是复杂的,没有单一原因可以解释。文章还讨论了暴力行为的代际传递和分化感对暴力行为的影响。

• 💡 暴力行为以控制欲为基础,可以采用不同手段和强度进行

• 💡 亲密关系中的暴力行为是复杂的,没有单一原因可以解释

• 💡 暴力行为可能由童年创伤和家庭环境等多种因素引起,并涉及代际传递和分化感问题

我经常被问及为什么男性施暴者会对他们的伴侣施暴——但我没办法回答。在男女关系中,男人的暴力行为并不能归于单一的原因,这样想可谓荒谬。然而,任何暴力行为,都以控制欲作为基础。亲密关系中的暴力,可能是肢体暴力,也可能是为了控制伴侣而使用的其他手段。


这些手段可能是言语上的、情感上的、经济上的、精神上的,也可能是性暴力。可能只实施言语暴力或情感暴力,也可能会将情感暴力升级为肢体暴力。即便没有上升到肢体暴力,言语暴力和情感暴力背后的动机也可能相同。此外,暴力的强度也可能因人而异。有的人实施暴力也许只是咒骂和大喊大叫,而有的人则会动刀动枪。无论怎样,使用暴力都是一方想要掌控或重新掌控另一方的手段。


早在20世纪70年代,在女权运动的影响下,人们就试图了解暴力行为的动机,研究者也曾试图解释这一现象。人们主要从两个方向去认识亲密关系中的暴力。


第一个方向是“女性主义范式”,它通常把亲密关系中的暴力称作“基于性别的暴力”,并将其视为男权社会结构的一种表现形式,认为男性对女性施暴是为了维持社会结构中不平等的性别关系。根据这种观点,男性对妻子施加暴力的倾向和女性对丈夫施加暴力的倾向之间,存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差异,这意味着暴力在本质上是不对等的[多巴什(Dobash),1998]


另一个方向是“家庭暴力研究员范式”[温斯托克(Weinstock),2012],把家庭暴力叫作“伴侣暴力”,将其视为一种二元现象。根据这些研究人员的说法,亲密关系中的暴力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相互的。根据这一范式——有研究数据支持[施特劳斯(Straus)等人,2006],在家庭关系中,男性和女性实施暴力的比率接近,所以本质上这两种暴力现象是“对称分布”的。


以色列的研究人员调查了一些因暴力行为而参与治疗的男性,主要了解了他们施暴的原因。根据他们的反馈,大致有三点原因:第一,责备受害者,他们把责任推到伴侣身上,声称是她们的言语和行为造成了暴力的结果;第二,展现权力和控制权,让对方感觉更加无助和比自己低一级;第三,代际传递[韦格南斯基(Vignanski)和帝莫(Timor),2014]


有许多人对这一问题的原因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也有人试图从与那些施暴者的对话中找出原因。接触了成百上千名对伴侣有暴力行为的男性后,我明白了暴力发生的原因的范围比我们想象的更广


我曾遇到过一些连我都害怕并且不得不终止和他们见面的男性;也遇到过一些受过创伤的男性,他们的头脑中充斥着难以忍受的“噪音”,要实施暴力才能平静;还有一些自称是“宇宙的主宰”的,而他们的伴侣却拒绝听他们的;也遇到过双方都在接受治疗时,妻子突然站起来打她的丈夫;还见过一些男性为了报复妻子而拒绝离婚的例子;还有一对夫妻,与我谈话时还互相谩骂,谈话结束后却又在花园里拥吻;也遇到过一些害怕与人建立亲密关系的人,他们用暴力来让伴侣远离自己;还有一些因为曾经被抛弃而脾气暴躁的人。


在了解男性暴力行为的原因时,我首先认识到亲密关系中的暴力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复杂现象[朗金里希森·罗林(Langhinrichsen Rohling)等人,2012]。这就要求治疗师不能带着一些依赖于范式的假设去倾听他们,而应以理解为目的去倾听并和他们交谈。


通过理解并对他们的情况做好分类,不仅有利于我们从社会层面上消除亲密关系中的暴力现象,也有利于施暴者的治疗。在了解了各种类型的暴力行为后,我们就能逐渐理解暴力行为的动机,从而帮助他们找到治疗方法,最重要的是帮助他们理顺自己的生活。


尤西(Yossi)参加这个小组已经三年了,他因为对伴侣实施言语和情感暴力而感到懊悔、沮丧。此外,他还按捺不住自己的脾气。进组大约六个月后,他请求私下见我。我同意了他的请求,因为我觉得群体治疗很难帮到他。于是,我们开始了一对一的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我发现他的行为类型属于创伤后应激障碍。他的症状包括极度活跃、侵扰性想法和回避行为,最重要的是他有抑郁发作的情况。当我告诉他他有创伤后应激障碍,并向他解释了这种类型的特点后,他立马觉得自己的情况很符合。


据他所说,他生平第一次意识到了他父亲对他的家暴行为和他的暴力行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联。他明白了自己的童年创伤是如何影响到当前对待伴侣的行为中的。对尤西来说,能够将过去的创伤和现在的行为联系起来是一大突破,这有助于他改变之后的行为。


这则案例包含了大多数男性身上的两种暴力行为特征:暴力是一种习得性行为;暴力行为和创伤有关联。


通过代际传递的习得性行为


代际传递是导致暴力行为的一个常见原因。我遇到的许多男性,在面临压力、挫折和愤怒时,都是学着父母和周围人的样子来应对的[加斯(Gass),2011],他们的暴力行为是经过了积极的、有意识的强化的[弗勒德(Flood)、皮斯(Pease),2009]。儿童在生活中的各种行为也是从身边主要接触到的人身上习得的[韦勒姆(Wareham),2009]


提出社会学习理论的班杜拉(Bandora)认为,人在面对压力和解决冲突时使用暴力,是一种从小习得的行为。参加治疗小组的大多数男性都生活在充斥着暴力的环境中,们的家人或周围的人把暴力当成一种为了实现目标而使用的合理方式。暴力行为让他们获得了好处,而且他们没有因此受到过惩罚。于是,这些行为就被强化了,会反复出现。


以色列的一项研究发现“男人的原生家庭出现暴力行为的情况越严重,那么他们与伴侣之间肢体和言语暴力的冲突程度也会越严重”[哈兰尼(Harany),2018]。总之,亲密关系中的暴力是一种应对冲突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在童年习得并加强的。


27岁的丹尼(Danny)因对女朋友使用暴力而加入了这个小组:在暴力行为发生后,他的女朋友去看了医生,并对他提出了控告。丹尼提到,他们刚在一起的时候,他就对她有过暴力行为,他很懊悔。


丹尼的父亲经常打他的母亲和弟弟。因为他是长子,也是父亲最喜欢的孩子,所以父亲从没打过他,但是丹尼对父亲的行为日渐不满。14岁的时候,丹尼见父亲打他的弟弟,就拿出一个玻璃瓶往父亲的头上砸去。父亲受伤被送到了医院。据丹尼回忆,从那以后,他的父亲再也不敢打他的母亲和弟弟了。这一事件强化了“暴力能解决问题”这一想法。同时,它还强化了暴力这种行为模式,每当他在亲密关系中遇到挫折和感到无助的时候,他就会有这样的行为。


从丹尼的案例中,我们得知他的暴力行为是从周围环境中习得的。其实,小组的许多人都是在这样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中长大的,他们把暴力当成实现目的的正当手段,当成逃避威胁和释放情绪的工具。在丹尼的例子中,他和伴侣的关系就是引发暴力的激发因素,激发出了他从小习得和内化了的一些行为[班杜拉和沃尔特斯(Walters),1963]


对他们而言,暴力行为能带来许多“好处”:一些需求和欲望立刻得以满足,紧张的身体得到放松,划定一段关系中的等级和控制权,迅速缓解情感上的痛苦,等等。此外,暴力行为还能吸引注意力,让伴侣倾听和取悦自己。


虽然暴力行为的收获“立竿见影”,但是包括低自尊、羞愧和后悔等情感代价,以及触犯法律和破坏甚至终结亲密关系等问题,会在以后显现出来[彭斯(Pence)和佩马(Paymar),1993]


除了付出这些代价以外,丹尼最大的损失是他丧失了运用恰当方法处理复杂心理状况的能力。因此,在关键时刻,他只能将暴力行为当成应对挫折和情感痛苦的最佳手段。这种行为伤害了周围的人,在把他们从他身边“推开”的同时,也伤害了他的自尊。


我常常被问道:“一个曾经遭受过或目睹过家暴的儿童,怎么会有同样的家暴行为呢?”问这个问题的人往往还会问:“这是否意味着他们的孩子也会有暴力问题?”这些问题清楚地表明,暴力行为的发生有着家庭关系的基础。过去这些年,暴力的代际传递问题困扰着许多小组成员。


在追溯暴力起源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许多小组成员的父亲也成长于暴力的环境,所以暴力行为从上一代传递到了下一代。由此,“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耶利米书》,31:29)这句话,就很适合用来形容这些种情况。我们可以看到,那些童年时期遭遇过家暴的男性,对环境刺激的敏感度更高,因为他们常常过度活跃,处于生存紧张的状态。因此,他们会对挫折事件做出冲动的、暴力的回应。


关于反社会行为在祖孙三代之间如何代际传递的研究发现,祖父母的品质及其在与子女相处中的回避行为在三代人身上都会重复出现[贝利(Bailey)等人,2009]。总之,研究一再表明,父母对孩子的暴力模式往往会在下一代中延续和重现[康格(Conger)等人,2003;尔津格(Erzinger)和斯泰格尔(Steiger)等人,2014]


关于暴力行为的代际传递的另一种解释,与我们所说的“分化”(differentiation)有关,默里·鲍恩(Murray Bowen)还将其作为他的家庭系统理论的一部分(1990)。分化是指一个人将自己与其他人区分开的能力。根据这一理论,处理好“与别人在一起”和“独处”的问题,也是处理好人际关系的一部分。在人际层面,高分化感是指一个人在与他人保持亲密关系的同时,通过建立自己与他人之间灵活的边界,保持某种独立感。


根据鲍恩的观点,分化能力是在童年时的亲子关系中形成的。在低分化感的亲子关系中,父母很难将自己与孩子分化开,这反过来又使孩子更难发展出高分化感的人际关系。处在低分化感的关系中,可能没有形成很好的独立自主性,因而对人际关系中的刺激容易产生更强烈的情绪反应。这是因为他们害怕在这段关系中失去存在感,且这种情绪难以自我调节,需要他人来调整。


因此,在代际传递过程中,相比分化感高的男性,分化感低的男性更容易因为一些不舒服的外界因素刺激感到不知所措,并且难以调节这种刺激带来的情绪。所以,对伴侣实施暴力行为,目的正是制止这种令人痛苦的刺激。舒伯特(Schubert)等人的研究发现,存在暴力行为的家庭,其家庭成员往往会形成较低的分化感。


我最想告诉这些参加小组治疗的男性的是,他们参加治疗,就增加了自身打破暴力行为代际传递的机会。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给他们希望和尊严,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明白停止暴力行为将会给身边的人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施暴者心理》,[以]亚尔·阿普特(Yair Apter) 著

余莉 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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