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2号”沉没:一场重大事故背后的争论与反思
2019-11-25 10:13

“渤海2号”沉没:一场重大事故背后的争论与反思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馒头说(mantoutalk),作者:馒头大师,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1


1979年11月24日,晚上8点。中国,渤海湾。


夜幕中,一艘自升式钻井平台,以大约每小时5公里的速度被缓缓拖行。这艘钻井平台,是中国在1973年从日本进口的,用来进行海洋石油勘探。


这艘平台其实是一个“二手货”,在买来之前,已经在日本服役了五年,但即便如此,这艘平台也比大连造船厂在1970年自主研发生产的“渤海1号”要先进很多。事实上,在那个强调“自力更生”的年代,相关部门肯动用宝贵的外汇去从日本人手里买一艘二手钻井平台,已经说明当时中国海洋石油勘探工作的迫切需求了。


这艘原来叫做“富士”号的钻井平台,在中国开始服役后,被更名为“渤海2号”。


“渤海2号”钻井平台



2


晚上8点,渤海海面上明显开始风高浪急。


由于“渤海2号”是在被拖船拖行过程中,所以平台上的气氛还是比较放松的,除了少部分执勤人员外,大部分人员在自己的宿舍里看书、聊天、打扑克。


但“渤海2号”的船队队长刘学始终站在甲板上。作为船队的队长,刘学知道此次航行任务事先有不少反对声音,而且他自己也提出过一系列的反对意见。


第一,是时间仓促。


11月19日,根据石油部一位副部长的要求,刚刚成功打完7B33-1井的“渤海2号”要转移到217公里外的10B13-1井位去打一口标准井,并且要求在12月底之前打到2500米深。


按道理,应该是“夏天作业,冬天检修”的。


而且“渤海2号”并不抗冰,因此海洋石油勘探局提出能否到明春解冻后再打。可是由于当年的储量指标没有完成,部领导坚持要求“克服困难”,提出了“石油工人无冬天”的口号。


第二,是违反操作。


按照“渤海2号”的《使用说明书》和海洋石油勘探局的《使用暂行规定》,“渤海2号”在被拖航前,应该将8个沉垫舱中的4个排出压载水,减轻重量。但在事前的拖航会议上,却没人提到这一点,这导致全平台总负荷增加了2400吨。


刘学曾提出卸掉一些可变载荷,但局里以“离岸远”,“卸载船只因风大不能起航”等各种原因拒绝,导致“渤海2号”最终可变载荷超重351吨,吃水极深。


在已经超重的前提下,勘探局还拒绝了刘学打电报提出的“三轮并拖”请求,只派了一艘8000马力的“滨海282”号拖轮独轮拖行,使得“渤海2号”只能以每小时4到5公里的速度前行——这也是违反规定的。


在出发不久前,“渤海2号”曾被风浪打掉一个潜水泵。考虑到潜水泵很可能落在平台之下的沉垫舱,刘学曾打电报希望潜水员来打捞,但依旧被拒绝。为了防止沉垫舱上浮时挤压潜水泵而顶破平台,拖航会议上决定沉垫舱上浮时(拖航时必须上浮),与平台要保留1米间隙——这又是违反规定的,沉垫舱与平台应该紧密贴合。


“渤海2号”


第三,是糟糕的天气。


这是最让人担心的一个因素。


11月24日,天津、河北和山东三个气象台发出天气预报:当晚会有6到7级大风。根据规定,如果海面上有超过5级以上的大风,是不适宜钻井平台降船拖航的,但相关负责人却只是将气象预报通报给了钻井平台上的人,让他们“自己决定”。


领导明明知道天气不适合,却强调时间紧迫,依旧让你们“自己决定”,这里面的“话外音”谁又能听不懂呢?于是,“渤海2号”顶着风浪,开始拖航转移。


一开始,海面上还算风平浪静,但到了24日晚上8点之后,海浪明显开始大了起来,风力达到了8到9级。晚上11点10分,大浪已经涌上了甲板,将平台上没有卸载掉钻杆堆、氧气瓶、打桩锤等推得到处乱滚,有的直接掉进了海里。


这时候,所有人的心开始紧张起来。凌晨2点,“渤海2号”上的警铃,凄厉地响了起来。


3


警铃响起,是因为“渤海2号”上的机舱泥浆泵配电盘失火了。失火的原因是甲板电缆孔在风浪中漏水,引起了短路。火苗虽然很快被扑灭,但泥浆泵却启动不了了,这也就意味着灌进泵舱里的海水无法排出了。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


凌晨2点10分,“渤海2号”甲板上的第三个通风筒被风浪从根部打断——这个通风筒在2小时前被打掉了筒帽,刚刚用苫布包起来。通风筒根部是一个0.8米直径的窟窿,海水直接从这个大洞灌进了泵房。


刘学忙组织人抱来棉被和更多的苫布 ,去填这个窟窿。但是,海水此时已经在甲板上形成了淹过小腿的积水,以至于这个窟窿形成了一个漩涡——棉被和苫布一扔上去,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此时,“渤海2号”的3号桩腿已经明显倾斜,在狂风巨浪的茫茫大海中,“渤海2号”的平台已经发生了倾倒。


渤海湾,是中国渤海三大海湾之一,面积1.59万平方公里,石油储量丰富


刘学只能命令所有人穿上救生衣,上飞机平台待援。凌晨3点,负责拖运的“滨海282号”拖轮收到了来自“渤海2号”的电报:


“通风筒进水已经无法控制,请求拖轮转向,让平台顶浪航行,以保护船尾!”


“滨海282”号随即开始尝试转向,但风浪实在太大,转向失败。


3点10分,“渤海2号”向“滨海282”号发来警报和求救信号:


“我船开始下沉,赶快解缆救人!”


3点35分,“滨海282”号上的船员,已经看不到“渤海2号”的灯光了。“渤海2号”沉没了。


平台上的74名船员,统统掉进了11月底渤海湾冰冷的海水中。关键时刻,“滨海282”号却迟迟没有发出求救信号,也无法发出事故的准确坐标。


当时,“大庆9号”油轮离“渤海2号”翻沉地点只有6公里不到,如果接到信号和坐标,可以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救援,但最终第一艘救生船在40分钟后才起航,在7小时后才到达事发地点。


经过一番努力抢救打捞,只有两名“渤海2号”的船员获救,其余72名优秀的中国海洋石油工作者,全部遇难。


4


噩耗传来,震惊海洋石油勘探局,震惊石油部,震惊国务院,但是,事故之后第一时间的事态走向,却让人有些五味杂陈。


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三天,海洋勘探局报送给石油部的原因调查报告中,强调的是“突遇特大风浪,不可抗拒”,突出“天气突变,不可抗拒,指挥无误,抢救英勇”。材料报送到石油部,时任石油部长的宋振明又将原报告中提出的“相当于10级以上风力”改为了“11级”。


另一方面,海洋石油勘探局召开了表彰大会,要求全系统向“渤海2号”的牺牲者学习,继续发扬“不怕吃苦,不怕牺牲”的精神。由宋振明亲自签发报告,请求国务院将“渤海2”号钻井船队命名为“英雄钻井船队”,追认72名遇难者为烈士。


在宣传口径上,由勘探局组织的系统内记者,写了一篇通讯,题目为《渤海忠魂》。对于这种“丧事喜办”的做法,当时勘探局的党委里有人提出了反对意见,却遭到了其他人的反对乃至批评。


而当时包括《人民日报》、《工人日报》、《天津日报》在内的记者,因为中央和天津市委没有表态,勘探局也拒绝接受采访,并且反对公开报道,所以都保持了沉默,只有新华社发了一份内参。


但是,遇难者家属的声音却是挡不住的:


“什么‘渤海忠魂’?明明是冤魂!”


“这是‘事故出英雄’!”


同时,也有持不同意见的人站了出来。


时任劳动部劳动部劳动保护局的局长章萍,表示不接受石油部关于“不可抗力”的最后定调,认为这里面很可能有管理责任。最终,由国家经委、劳动保护局、全国总工会和天津有关单位组建了“联合调查组”,重新出了一份调查报告,直接报送中央。那份材料直接送到了国家领导人手里。


不久之后,石油部被责令:进行第二轮调查。第二轮调查报告没多久之后递交了上来:


这是一次责任事故!


5


1980年5月,逐渐了解到事故内情的国家领导开始发话了。


第一个发话的人是薄一波,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任国务院机械委员会主任。他在一次和全国总工会以及《工人日报》领导的谈话中说:


“我经常看《工人日报》,但你们总是跟着国家经委跑,很少看到你们反映工人权利、反映工人意见的报道……渤海二号”沉没,死了72个工人,报纸应该登,按宪法办事。没人出来讲公道话,官官相护不好,长期这样,正气就没有了。”


6月20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万里在一次会议上说:


“《工人日报》应该为工人说话,包括批评厂领导、部领导、国务院领导的官僚主义。如果你们掩盖这一类问题,掩盖我们生产中发生的矛盾,不代表工人讲话,那就不要干这个记者工作,因为你不代表工人讲话。做记者,不要怕得罪哪一级领导。代表工人讲话,才会使工人感到你像工人的报纸。”


在这样的背景下,经过采访和调查,1980年7月22日,《人民日报》率先“开炮”了。


在那天的《人民日报》头版,发表了本报记者与新华社联合采写的文章,《石油部海洋石油勘探局忽视安全工作 违章指挥蛮干 造成渤海二号钻井船翻沉重大事故》。


同一天,《工人日报》头版头条刊出消息稿:《渤海二号钻井船在拖船中翻沉》,同时配发长篇新闻分析稿《渤海二号钻井船翻沉事故说明了什么》,首次点到石油部主要领导的错误态度,被多家报纸转载。


而此时,中央决定将“渤海2号”事故交由中纪委处理。



8月21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与国务院召开联席会议,讨论“渤海2号”沉船事故责任人的处分问题。


在讨论中,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的谷牧表示:


“石油部有功,有成绩,但有傲气,老虎屁股摸不得!”


万里插话:


“老虎屁股要摸,大象屁股要摸,狮子屁股也要摸。”


石油部部长宋振明,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公开检讨。


8月25日,新华社播发了国务院做出的关于处理“渤海2号”事故的决定,指出事故发生后,石油部迟迟不认真调查事故的原因,不如实向上级报告情况,也没有采取得力措施处理有关责任人员,因此决定:


(一)接受宋振明同志的请求,解除他石油部长的职务;


(二)主管石油工业的国务院副总理康世恩,记大过处分。


国务院副总理被被“记大过”,这是新中国成立后从来没开过的先例。



宋振明。作为一个优秀的老“石油人”,宋振明在石油部门工作38年,参加过我国第一个石油基地玉门油矿的建设,参加和领导过著名的大庆石油会战。在他全面主持石油部工作期间,中国原油产量突破1亿吨,迈入世界主要产油国家行列。


他升任石油部长时才52岁,但两年后就发生了“渤海2号”翻沉事故,引咎辞职。此后一直有心结,于1990年因病逝世,享年64岁。他的遗愿是葬于大庆市。



处罚还没有结束。


9月2日,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对“渤海2号”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判罚:


(一)海洋石油勘探局局长马骥祥被判渎职罪,判有期徒刑四年(注:后上诉,二审改为判三缓三);


(二)海洋石油勘探局副局长王兆诸,判有期徒刑三年(后上诉,二审改为判三缓三);


(三)海洋石油勘探局副总调度长张德经,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四)“滨海282”号拖轮船长蔺永志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的场景


那么,这起造成72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735万元的重大事故,是不是随着判罚出炉而彻底落下帷幕了呢?其实并没有。


6


1982年2月,康世恩回到石油部,兼任部长。


康世恩的回归,是符合程序的。在之前的两年里,康世恩也是痛定思痛,做了很多反思。在这两年里,曾经“石油工人吼一吼,地球也要抖三抖”的中国石油工业,在全国人民面前一直抬不起头,石油产量也有所下降。


康世恩回归,是肩负着重新振作中国石油工业的使命的。但是,他在回归后却被领导再三关照一句话,“‘渤海2号’的事情,以后不要再提了。”



康世恩。大庆油田“大会战”的直接指挥。他当年以国务院副总理的职位被记大过,震动全国。但在1982年,当中央希望他重新兼任石油部长的时候,当时已经身患膀胱癌的他义无反顾又回到岗位,将当时已经出现下跌势头的中国原油产量重新拉起,投入了全部心血。


真的不需要再提了吗?那么又如何面对当时坊间老百姓的议论呢?


“世界上那么先进的设备,咱们中国人会不会用?既然没有把握用好,就不要去浪费国家有限的外汇和人民的血汗钱了嘛!”


全国人大常委会最终决定,重新打捞出“渤海2号”,彻底搞清楚事故原因。


1982年7月,交通部烟台海难救助打捞局,在将“渤海2号”切割成10大块后,全部打捞上岸。


通过六机部702所、上海交通大学、中国船舶科研中心、海洋石油勘探研究院等相关科研单位的反复试验和鉴定,再加上船模模拟和电子计算机试验,一些之前忽视的细节,渐渐浮上水面。


确定了“渤海2号”翻沉的原因是通风口被打掉,导致海水涌入机舱和泵舱,动力机械停止而无法排水,最终翻沉。同时因为当时那只潜水泵没有打捞上来,导致沉垫与平台之间有1米的间隙,两部分因为无法贴紧,丧失了排除沉垫压载舱里压载水的条件。


还有一些让人扼腕的细节。比如“渤海2号”在之前的一次大修中,一个紧固通风筒盖的螺丝,公扣和母扣相差了一个型号,很可能也是当时通风筒盖子被巨风掀掉的一个重要原因。还有我们当时的救生衣不像国外的同类设备有保暖夹层,很多落水的“渤海2号”的员工是被活活冻死的,如果有保暖设备,生还的可能性将大大提高。


但是,除去这些外,研究人员还发现了一个之前完全没有想到的环节:


这艘“渤海2号”本身设计有没有问题?有问题,而且有很大的问题。


第一,“渤海2号”主甲板通风筒设计很不完善,基底太低,没有风雨密封关闭装置,管道内也没有水密封舱隔离阀。


第二,作为心脏舱室——机舱和泵舱毫无遮蔽,没有隔离间,也没有设计应急的排水系统和发电设备。


第三,整个底舱连一道隔水墙也没有。


换句话说,“渤海2号”的翻沉,有主观管理上的责任,船体不合格的设计也应该承担客观上的责任。那么,是否可以向日本方面索赔呢?由于中国当时在购买进口设备方面刚刚起步,没有人想到提出这个要求。


至此,“渤海2号”翻沉事件的原因调查,彻底落幕。


不过,中国海洋石油的勘探的进程并没有因此停步。只是,在大踏步迈进的同时,多了一份反思,多了一份铭记,多了一份敬畏。


7


这起发生在40年前的事故,确实让人唏嘘不已。


这场事故的本身,事故发生之后的种种,值得反思和思考的东西,真的太多了。


从事故的本身来说,管理上的疏忽和大意固然是造成事故的一大原因,但那种疏忽和大意的背后,其实还有另外一种情绪:人定胜天。


诚然,挑战和征服大自然的那种豪情,让新中国一代又一代的建设者们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是不可缺少的动力和信念。但在某些时候,也确实造成了一种“主观意志可以战胜一切”的麻痹和轻敌,“敬畏海洋”和“敬畏大自然”的背后,其实是一种“遵循科学规律”的客观态度,在这一点上,“渤海2号”的翻沉事故不可谓教训不深。


而从另一方面来说,在一些原本可以做好的环节上没有做好,也让人觉得扼腕痛惜。


据后来资料显示和生还者回忆,事故发生后,“渤海2号”上的船员们没有一个想到退缩或逃命,都是义无反顾地投入到抢救中去。但是,其实当时在发达国家,钻井平台倾斜或进水到什么程度,是有一套成熟的“弃船”和“逃生”机制的,而当时我们完全没有相关方面的培训,甚至有一些船员,关键时刻连救生衣也不知道怎么穿。


从事故发生后的一系列情况来看,同样值得总结经验教训和反思。


尽管关于“渤海2号”翻沉事故的舆论问责是中国新闻史上值得记录的一笔,批评之犀利,问责之严肃堪称前所未有,但很多人也不禁要问:从事故发生后到媒体首次披露,当中有7个多月时间,这个过程里媒体为什么就沉默了呢?


当然,我们可以说,那时候“拨乱反正”还不久,很多媒体也不知道怎么应对这样的情况,石油勘探和开采可能还有“涉密”因素,等等等等。但是无论如何,那是72条人命和一次重大事故啊,“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准则,还是应该遵守的。


更何况,那种重大事故和灾难后,“丧事喜报”,表明“高度重视”,强调“不可抗力”,塑造“英雄典型”,总结“xx精神”的处理手法,40年过去了,我们的有些政府部门在事故处理上,有些媒体在事故报道中,是否完全杜绝这种现象了呢?


当然,还需要指出一点的是,在通过试验证明日本人设计存在漏洞之后,重新考虑相关同志的处分,向日本提出索赔等等,也都是不能忽视的,这倒真不是“推卸责任”,而是就事论事的一种客观态度。


好在,总体来说,我们还是吸取了经验教训,并且并没有因此气馁,而是继续大踏步向前。


如今,我国自主研发的“海洋石油981”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已经早已投入使用。这台代表全世界一流水平的海洋钻井平台,承重12.5万吨,最大作业水深3000米,最大钻井深度可达10000米,可以抵御200年一遇的台风。


中国的海洋石油勘探与开发工业,用短短的几十年走完发达国家上百年的道路,确实是来之不易的成果,这和一代又一代的中国石油人的薪火相传和努力奋斗,是绝对分不开的。


在这群功臣的身影中,绝不应该划去康世恩、宋振明、马骥祥这批人的名字,他们虽然犯过错误,但他们之前和之后做出的奋斗和功绩,大家有目共睹,且铭记在心。他们应该受到应有的批评,但也不能失去应得的鲜花和掌声。


而从这一个角度说,中国的海洋石油勘探能取得如此的成就,对“渤海2号”翻沉事故的彻底剖析和反思,也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次事故,只有公开而不是掩盖,正视而不是回避,反思而不是推诿,才能真正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而取得真正的进步和更大的成功。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本文主要参考来源:

1、《本来不该发生的悲剧——“渤海二号”翻没记》(春江,《劳动保护》,1980年09期)

2、《董师凯:亲历渤海二号沉船案》(李丹,《法律与生活》,2012年10期)

3、《“渤海2号”翻沉真相》(方振砉,《中国石油石化》,2013年23期)

3、《渤海二号沉船事故报道之台前幕后》(刘宪阁,《新闻界》,2018年01期)

4、《渤海二号是怎样翻沉的》(江岳,《天津航海》,1981年01期)

5、《1979-1980年渤海2号钻井船翻沉事件报道》(陈力丹,《新闻知识》,2018年04期)

6、《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制度化思考——对“渤海2号”事件的分析》(王轩,《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03期)

7、《国务院关于处理“渤海2号”事故的决定》(《劳动保护》,1980年09期)

8、《漫漫求索路——渤海2号钻井船翻沉事故原因的追踪》(蒋其垲,《石油科技论坛》,2006年06期)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馒头说(mantoutalk),作者:馒头大师

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虎嗅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授权事宜请联系hezuo@huxiu.com
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tougao@huxiu.com
正在改变与想要改变世界的人,都在 虎嗅APP